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4年02月29日 10:31 | 来源:西安社保 | 阅读量:26

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有哪些?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加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根据这项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计缴费满十五年。

(1)正常退休条件: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

(2)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对原在国有企业从事过特殊工种并工作满规定年限的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的人员,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本人申请,仍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的特殊工种退休年龄执行。(政策依据:陕劳社发[2002]77号)

(3)因病退休条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和视同缴费满15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退职条件: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

(5)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条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和视同缴费满15年。

(6)曾在国有、集体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现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女性参保人员,退休年龄可按50周岁执行。(政策依据:陕人社函[2011]8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