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如何计发?

时间:2024年02月28日 13:09 | 来源:西安社保 | 阅读量:26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如何计发?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费年限须满5年),按政策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具体计发办法如下:

(1)新人:1996年1月1日以后参保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月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月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2)中人:1995年12月31日前参保的人员,2006年1月1日以后到达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且实际缴费满5年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四部分组成。

月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计算方法与“新人”相同。

月过渡性养老金=职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4%;

月调节金2006年按130元发给,以后每年月标准递减13元。

(3)老人:指2005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退休后享受国家正常调整待遇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