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简易注销怎么办理

柳林企业简易注销可按以下步骤办理:

确认适用条件

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适用简易注销: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即未发生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行为。

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了结的经济往来和纠纷。

不属于非法经营活动企业,如不存在非吸存款、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简易注销公告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点击 “企业信息填报”,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根据企业类型选择 “企业登录”,初始密码为法人身份证后六位。

登录后,选择 “注销 —— 简易注销”,根据提示内容上传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以示公告(取代传统登报公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需全体投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如是自然人,需本人亲笔签字,不可代签)。点击 “保存并公示”,再点击 “确定”,公告期为 20 日。

税务信息反馈

税务部门在企业简易注销公告结束的次日,通过一体化政务平台推送税务系统异议信息。企业可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注销预检,查看是否存在未办结涉税事项。如企业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含代开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且没有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的,可免于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简易注销申请。

办理注销登记

公告期满,无相关部门、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企业需携带填写好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在 20 天内前往柳林当地的行政审批部门提交申请。

行政审批部门收取材料后,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企业已经完税的,为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发放《注销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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