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时间:2024年02月26日 16:06 | 来源:西安社保 | 阅读量:42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情形不属于《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因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