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及常见问题

时间:2024年01月07日 20:07 | 来源:西安社保 | 阅读量:147

西安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及常见问题

一、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3.《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

4.《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号)

5.《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6.《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7.《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8.《关于调整2019年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的通知》(市人社函〔2019〕186号)

9.《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市人社发〔2019〕12号)

10.《关于开展2020年度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市社保发〔2020〕12号)

11.《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12.《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13.《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7号)

14.《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15.西安市贯彻《失业保险条例》实施意见(市政发〔2014〕第153号)

16.《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政策优化经办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73号)

17.《关于调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及扩大保障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社发〔2020〕18号)

18.《陕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启动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市财函〔2020〕1719号)

19.《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

20.《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

21.《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

22.《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疫情防控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社发〔2020〕5号)

23.《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社发〔2019〕10号)

24.《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企业职工提升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245号)

25.《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社发〔2018〕629号)

一、常见问题

1、参保单位申报工伤流程是什么?

工伤报销流程:

西安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及常见问题-第1张图片-木木网

2、首次发生工伤时必须要去定点医院吗?

不需要,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3、申领失业金的条件:

答: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领取失业金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失业保险待遇包含:

(1)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生育补助金;

(2)领取失业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

(3)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如物价补贴)等;

(5)失业保险金和生活补助金(农民工)。

5、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是什么?

答: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有三个条件,如下:

(1)企业、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放宽至累计12个月(含)以上)。

(2)取得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不含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并在国家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登记注册有效的。

(3)自职业资格证书(不含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6、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7、企业应什么时候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8、企业能不能不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答:不能,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七条:第七条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9、注销单位失业保险账户,其账户欠费怎么办?

答:存在欠费的单位,注销失业保险时先缴清欠费金额,再进行注销失业保险业务。

10、在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办理中,参保人员有多个社保账号或正在参加居民医保怎么办?

答:和经办人核对清楚参保人员情况,根据参保人员需求进行失业保险参保登记。

11、个人失业保险基本信息如何进行信息变更?

答:由单位经办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西安市城镇职工保险基本信息变更明细表》前往参保地进行个人信息变更

12、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信息如何进行信息维护?

答:由单位经办人携带营业执照、单位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和《参保单位银行账户模板》前往参保地进行单位账户信息维护。

13、失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申报可否在网上办理?

答:可以在网上四险经办大厅办理失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14、失业保险断缴补缴期间能否享受待遇?

答:失业保险断缴补缴期间不能享受待遇,断缴补缴期间仅补缴年限。

15、失业保险缴费欠费应该如何补缴?

答:由单位经办人打印征缴单前往税务进行缴费,等失业保险费到账后进行下账。

16、用人单位失业保险参保证明与个人失业保险权益记录的查询、打印如何实现?

答:用人单位失业保险参保证明查询打印可在网上四险经办大厅、参保地自助机或参保地四险经办大厅办理。

17、个人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应携带什么资料?

答:军人携带《军人服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失业人员携带《失业年限证明》需显示待遇未享受,前往参保地进行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