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参加生育保险可享受哪些待遇?
只要
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符合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生育的职工,均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目前,在西安,生育保险待遇主要有两项
1、生育医疗费报销
2、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费报销两项待遇均实行最高限额报销
生育医疗费
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输血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报销标准
0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住院分娩医疗费报销标准为:
剖宫产最高报销6000元;
阴式产(即顺产)最高报销4000元。
0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最高可报销生育医疗费1000元。
0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最高可报销生育医疗费350元。
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费
0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皮下埋植)术最高报销300元。
02、绝育手术最高报销1000元。
03、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手术最高报销1500元。
与生育有关的其他费用
01、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属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职工,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限额的50%予以报销。
02、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发生宫外孕后实施保守治疗的,最高报销4000元;手术治疗的,最高报销6000元。
在西安,26种并发症在生育报销范围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妊娠肝内胆汁瘀积症
前置胎盘
胎盘早剥
母婴血型不合
妊娠糖尿病
子宫破裂
羊水栓塞
产后出血
产褥期感染
产后尿潴留
乳腺炎
妊娠剧吐
轮廓胎盘
血管前置
羊水过多
羊水过少
胎膜早破
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宫颈及阴道裂伤
子宫内翻、
产科休克
产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羊膜腔感染综合征
产娠中暑
产娠期精神异常
发生上述因生育引发的1种并发症的职工,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同时,再报销最高2000元的医疗费;
若同时患有2种以上(含2种)的,再报销最高3000元的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