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病医保怎么办理

青岛大病医保(门诊大病)的办理方式如下:

办理途径:

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就近到全市各级社会保险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定点医院办理:初次申办恶性肿瘤、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过敏性紫癜并肾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友病、结核病等病种的,可以到开通即时办理业务的定点医院办理。青岛市内三区可办理的定点医院包括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等。

互联网预受理:通过手机下载 “健康服务中心” APP 在线提交门诊大病申请材料,参保人可随时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初步审核通过后,参保人携带社会保障卡、病历,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即可当场办结(目前互联网预受理在市内六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试点,即墨区及胶州、平度、莱西三市暂未开展)。

医疗机构代办:医疗机构可接受参保人的委托,代办拟定点在本医疗机构的门诊大病申请,并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申办材料:

申请办理 “高血压病合并心、脑、肾等并发症” 或 “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眼等并发症” 病种,需要住院确诊病历、相关治疗以及并发症的客观检查材料(住院确诊医院,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限定为三级医院;其他区市为三级医院或当地二级综合医院);未经住院确诊的,要提供相关病种的二级或以上医院临床确诊的门诊病历,以及二级或以上医院、或签约定点社区医疗服务机构持续两年以上系统门诊治疗的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材料报告单、相关用药明细。

申请办理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白血病等病种,需要相关病种出院记录以及相应的检查检验报告(恶性肿瘤患者需提供病理检查报告单,器官移植患者需提供手术记录,尿毒症患者需提供三个月内三次以上透析治疗记录,白血病患者需提供骨髓检查报告)。

申请办理其他门诊大病病种,需要相关病种出院记录、经二级或以上医院的门诊长期治疗病历及相关用药结算发票、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如化验单、CT 报告单、B 超报告、心电图、心血管造影报告等)。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患者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或复印件,代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办理时限:

一般情况下办理时限为 7 个工作日。

申办恶性肿瘤、白血病等部分病种可即时办理。

门诊大病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及变更:

参保人需根据个人病情选择一所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作为门诊大病定点机构,一个年度内只能变更一次。

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大病患者,变更前需先与原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填写《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定点变更申请表》,办理迁出手续,然后到拟转入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迁入手续。办理迁出后,必须在本年度内及时迁入新定点的医疗机构,不能跨年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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