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邢台办理护照,一般需要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可以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接待大厅现场拍照(但记得一定要拿拍照时的回执)。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及复印件。
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特殊情况或特定事由需要提供的额外证明)。
在线预约(非必需):可以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官网或移民局 APP 进行预约申请,也可以关注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会收到预约号码等信息,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办理可减少排队等待时间。如果不熟悉线上操作,也可以直接前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
填写申请表:到达出入境接待大厅后,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果已经在线预约,可能部分信息已经自动生成,只需确认和补充即可。
窗口受理:将填写好的申请表、照片以及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给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单。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工作人员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缴费:根据规定缴纳办理护照的费用,一般为首次申请、换发、损毁补发护照 200 元 / 本,丢失补发护照 400 元 / 本,项目变更加注 20 元 / 项。缴费方式通常支持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
审批签发: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会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领取护照: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领取方式可以选择自取或者邮寄。如果选择自取,需携带受理回执单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如果选择邮寄,在办理时填写好收件地址等信息,护照会在制作完成后通过邮政快递送达。
邢台市办理护照的地点主要有:
市政务服务中心:泉北西大街 2868 号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可乘坐市内 25 路或 26 路公交,在市行政审批局站下车。
市公安局:邢台市守敬北路 46 号邢台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1、2、3 号窗口。可乘 11 路、22 路公交车在邢台市公安局站下。
办理护照的时间一般是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下午 17:00,中午不休息,法定节假日可提前预约办理。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号码 0319-2202467 或 0319-2202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