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单位自主缴费核定撤销操作流程
参保单位自主缴费数据生成后,如果要调整数据,可进行自主缴费核定撤销,具体操作流程:
情况1:自主缴费核定及征集计划当日生成,缴费数据尚未共享至税务系统缴费客户端
第一步: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单位管理—单位征集计划撤销—单位缴费核定撤销
第二步:重新自主缴费核定
流程图:
情况2:自主缴费核定及征集计划非当日生成,缴费数据已经共享至税务系统缴费客户端
第一步:通过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单位管理→税务征集计划作废申请,办理税务推送撤销。
第二步:通过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缴费信息查询—税务共享数据状态信息中查看撤销结果:“处理状态”若显示“社保申请撤销”,是需要等待税务同意撤销;“处理状态”若显示“税务拒绝撤销”,请到相应税务机构柜台办理;显示“税务确认撤销”,是税务撤销成功。
第三步:待“税务确认撤销”后,通过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单位管理—单位征集计划撤销—单位缴费核定撤销,办理缴费数据撤销。
第四步:重新自主缴费核定
注意事项:
1.自主缴费核定撤销业务及重新生成缴费核定数据需在每月22日前完成,避免跨月核定缴费产生利息。
2.2024年1月1日起,企业通过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自主核定的职工养老保险费可通过此方法进行撤销。2024年1月1日前已生成核费数据的单位,无法自主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