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么办理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4:36 | 来源:西安社保 | 阅读量:6

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办理流程如下:

协议离婚: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冷静期:离婚登记当事人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持规定有效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

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起诉:原告(提起离婚的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起诉书中应列明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诉讼请求主要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分割财产、抚养子女等事项。

受理: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会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并确定开庭时间。如果法院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会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调解:在受理之后,法院通常会先进行调解。调解员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沟通,尝试化解矛盾,调解成功则可以达成和解协议。如果调解不成或者调解无效,则进入审理程序。

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陈述事实和理由,并就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作出裁决。

判决:法院在审理完毕后,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判决结果可能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分割财产、子女抚养等事项。如果一方不服判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