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社保合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一、确认社保账户信息
分别查询原参保地(转出地)和新参保地(转入地)的社保账户信息,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的参保情况、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余额等。
确保原参保地的社保账户处于停保状态,没有欠费记录。
二、养老保险合并
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前往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社保卡等),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有些地区可以通过线上平台开具凭证,例如登录原参保地的社保部门官方网站或者手机 APP,按照相关操作流程办理。
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交给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可以通过线下窗口提交,或者按照新参保地社保部门的要求通过线上渠道上传。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对转移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系,完成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的转移。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参保人可以通过新参保地的社保查询平台查询转移进度。
三、医疗保险合并
开具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到原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供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部分地区可在医保局官网或者医保相关手机 APP 上操作开具凭证。
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
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交给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一般可在新参保地的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或者医保经办机构的办事网点办理。
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会根据相关政策和流程,办理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四、其他社保险种合并(如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目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在部分地区已经实现了省级统筹,跨省转移合并的相关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
一些地区在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移时,这些险种的相关信息也会随之转移,但有些地区可能需要单独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