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办理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首次办理户口本(家庭户立户)
准备材料
申请人书面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立户原因、家庭成员关系等情况);
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信息页);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等;如果是购买的商品房但暂未取得房产证,可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结婚证(已婚人员需提供);
家庭成员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人事档案等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如果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可由社区民警进行调查核实后出具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户籍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且符合立户条件后,在户籍管理系统中进行操作,录入相关信息。
打印户口本,发放给申请人。
二、补办户口本
准备材料
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如果户主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户内其他成员办理,需同时提供户主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补办户口本。
户籍民警核实相关信息后,在系统中进行补办操作,打印新的户口本发放给申请人。
三、分户
准备材料
申请人书面申请报告(说明分户原因等情况);
居民户口簿;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如房产证等);
结婚证(已婚人员需提供);
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等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材料(如果是因财产分割等原因分户)。
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分户申请。
户籍民警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进行分户操作,打印新的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