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市内户口迁移
准备材料
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所内迁移的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所间迁移的还需提供迁入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跨区迁移的需提供迁入地的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及户口准迁证。
办理流程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迁入地派出所审核相关材料。
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打印新的户口簿。
二、市外迁入
夫妻投靠
准备材料: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证等。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审核材料后报县(区)级公安机关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父母投靠子女
准备材料: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父母和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子女的房屋产权证等。
办理流程:与夫妻投靠类似,先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经审核和审批后办理。
子女投靠父母
准备材料: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的房屋产权证等。
办理流程:按程序向迁入地派出所提交申请,经审批后完成迁移。
购房落户
准备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发票、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携带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办理户口迁移。
人才引进
准备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不同地区对于人才引进的标准和材料要求略有不同。
办理流程:申请人将材料提交给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由其向相关部门申请,经审核和审批后办理户口迁移。
工作调动
准备材料:工作调动函、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接收单位证明等。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办理户口迁移。
三、迁出市外
准备材料
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办理流程
持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派出所注销户口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