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残疾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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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能体现出双方直系血缘关系的户口本,或者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出具的说明其双方关系的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可前往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领取)。
提交申请:
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持准备好的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
残疾评定:
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县级残联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 3 人联合评定、签字。
其他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需到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进行评定,由该机构填写评定表并给出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
公示审核:
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若申请人非未成年人,将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
批准发证:审核通过的,县级残联予以批准核发残疾人证。
办理残疾证不收取工本费,但残疾评定的费用原则上由申请人个人自理,对特殊困难的申请人可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减免。整个办理流程通常需要一定时间,请耐心等待。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县级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