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市转户口的一般办理流程:
一、确定转户方式及准备材料
购房落户
准备材料: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户口本、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有的地区可能还要求提供物业开具的入住证明等材料。
人才引进落户
材料包括: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才认定相关证书(如职称证书、技能证书等),部分地区可能还需要社保缴纳证明等。
投靠亲属落户
夫妻投靠: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子女投靠父母:出生医学证明(或能证明亲子关系的其他材料)、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父母投靠子女: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工作调动落户
一般需要工作调动函、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材料。
二、申请办理流程
向迁入地提出申请
本人或者委托人(根据当地规定)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迁入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通常是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或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提交户口迁入申请。
有些地区可以通过线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申请,按照平台提示上传相关材料。
迁入地审核
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主要检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是否符合当地户口迁入政策。
如果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工作人员会告知需要补充或修改的材料,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重新提交。
开具准迁证(若需要)
材料审核通过后,如果迁入地需要开具准迁证,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会开具《户口准迁证》。
可以当场领取或者根据工作人员告知的领取方式(如邮寄等)领取准迁证。
到迁出地办理迁出手续
申请人持《户口准迁证》到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迁出地派出所核对准迁证信息后,会注销户口并出具《户口迁移证》。
在迁入地办理落户
申请人持《户口迁移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如准迁证的第三联等)回到迁入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户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核对材料后,进行户口登记,颁发新的户口本或者在原户口本上进行信息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