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重症怎么办理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07:21 | 来源:西安社保 | 阅读量:575

在武汉办理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的流程如下:

线上申报:微信搜索小程序 “武汉慢特病申办”,进入程序后按提示填写参保人信息、申报疾病信息,上传病历资料(如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等),选择拟就诊医疗机构并确认提交;之后进入人脸核实流程,按照语音提示完成相应动作;认证通过后,各区医保经办机构会通过手机小程序和短信将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待遇认定表推送参保人,参保人还可通过小程序查询申报进度。

线下申报:

患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个人窗口办理的患者直接向所在辖区社保处申报),提交近一到两年连续治疗病历、相关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易地安置参保人员需提交当地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材料);

辖区社保处受理初审合格的,发给《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审批登记表》,由参保人员按规定填写相应栏目;

初审合格的参保人员持《审批登记表》,到辖区社保处指定的医院作相关检查,鉴定确诊病情,提出治疗建议。参保人员将《审批登记表》报社保处,经核准后,发放重症病历,即可到选定治疗医院就医。

武汉市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的申报病种包括:

重症疾病(7 种):高血压 3 级(有心、脑、肾、主动脉并发症之一的)、糖尿病(有感染、心、肾、眼、神经、血管并发症之一的)、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慢性肾衰竭需做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斥、肝移植术后抗排斥。

慢性病(24 种):慢性肾衰竭(慢性肾脏病 4 期及以上)、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慢性重度肝炎及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gold3 级及以上)、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达到肺、心功能失代偿期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发生了甲状腺毒症性心脏病的)、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x 线检查关节病变 ⅲ 期及以上的)、系统性硬化病(达到皮肤病变硬化期或萎缩期的)、强直性脊柱炎(出现 “放射学骶髂关节炎” 的)、帕金森病及帕金森综合征、血管介入治疗术后、心脏瓣膜替换术后、孤独症(孤独谱系障碍)、脑性瘫痪、精神发育迟滞(伴有精神症状的)、重症肌无力(中度全身型及以上)、脑血管疾病后遗症(经影像学证实并且有严重神经功能缺损)、癫痫、冠心病(心力衰竭达到难治性终末期心衰阶段)及冠心病外科治疗术后、风湿性心脏病(心力衰竭达到难治性终末期心衰阶段)。

办理该业务无收费项目,线下办理的办事时限为 14 个工作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调整,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确保顺利完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