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办理慢性病证的方式和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有所不同,通常有以下两种常见的办理途径:
网上办理:
打开 “浙里办” app,在首页顶端搜索框内输入 “浙里医保”,点击 “搜索” 按钮;
选择 “浙里医保 (省医保局)” 点击后进入 “浙里医保” 界面;
出现此界面,可点击相应的菜单进行办事或查询;
选择主界面的 “我要备案” 中的 “门诊慢特病待遇备案” 并点击进入 “用户须知” 界面。仔细阅读用户须知后点击 “进入办事” 按钮;
办理方式有 “本人办理” 和 “代人办理” 两种:
若为本人办理门诊慢特病待遇备案,选择 “本人办理”,直接点击 “确定” 按钮进入流程下一步;
若代人办理门诊慢特病待遇备案,选择 “代理”,此时需要录入被代办人信息(带 * 的为必填信息),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 “确定” 按钮进入流程下一步;
进入 “情形选择” 界面,勾选 “备案” 选项后,点击 “确定” 按钮进入下一步;
进入 “在线填表” 界面填写相关信息(带有 * 的为必填信息)后,点击 “下一步” 按钮;
进入 “上传材料” 界面,按要求上传相关《医院证明材料》后,点击 “下一步” 按钮;
进入 “信息确认” 界面,确认相关信息后,点击 “提交” 按钮;
显示 “提交成功” 后即可等待受理结果,完成 “浙里医保” 中门诊慢特病待遇备案办事服务流程。
另外,通过 “浙里办” app、“浙里办” 支付宝小程序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也可办理该业务。
医院办理:部分地区的参保人员可携带与申请病种相关的病历、检查资料到当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申请备案慢性规定病种。新确诊的门诊慢特病病人认定,目前已全面要求下放至符合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也就是说,就医时如首次确诊门诊慢特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可同时完成 “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医院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办理要求、所需材料以及当地的特殊规定,以确保顺利办理慢性病证。
常见的申请慢性病证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的检查资料(如影像学检查报告、实验室检查报告等,需加盖医院公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等。不同地区和病种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
以下是一些地区的具体办理方式供参考:
义乌市:自 2017 年 9 月初开始,义乌市的参保人员可在浙医四院、中心医院、中医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复元医院、稠州医院、天祥医疗东方医院这 7 家二级及以上医院医保办公室申请办理慢特病种证。只要符合申报条件,就可在医院医保办公室直接办理并打印病种证,最快只需几分钟。
嘉兴市:随子女居住在杭州的刘奶奶患有特殊病种,需要长期在门诊进行透析治疗。她在 “浙里办” 上进行申请,在子女的帮助下,按照步骤完成申请,成功通过了 “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具体步骤为:打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事项,仔细阅读《用户须知》后点击 “进入办事” 按钮;在选择办理模式页面点击 “本人办理”,选择相应情形,点击 “确定”;进入在线填表,按照表单提示填写信息后,点击 “下一步” 上传材料,共有四种医院证明材料可选择,上传其中一项即可,完成后点击 “下一步”;确认信息后点击 “提交” 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