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网厅加装电梯提取操作手册
功能介绍
本功能适用于职工在西安地区加装电梯的提取业务。
规则说明
1.每年不可与其他住房消费类事项重复提取,两次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申请时间须间隔十二个月以上;
2.自个人支付分摊费用之日起,五年内可申请提取1次。
输入项说明
字段名 | 字段描述 |
提取人姓名 | 反显 |
提取人证件号码 | 反显 |
房屋地址 | 默认陕西省西安市,省市县可下拉选择,具体地址手动输入 |
开票日期 | 手动输入,不能输入超过当前日期 |
批复日期 | 手动输入,不能输入超过当前日期 |
发票自付金额 | 手动输入 |
房屋权证号 | 手动输入 |
收款银行 | 默认反显公积金联名卡,下拉可修改,选择项有:公积金联名卡、建行、中行、工行、交行、光大、招商、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民生银行、长安银行共13家银行。 |
收款卡号 | 根据选择的银行反显可修改。输入完卡号后,进行一二类卡、本人卡校验。 |
账户余额 | 反显不可修改 |
提取人类别 | 默认为请选择,必须手动选择提取人类别,选择为本人或配偶 |
本次可提取额度 | 反显不可修改 |
提取金额 | 反显最大可提取额度,可修改,取值范围是:(0≤提取金额 ≤最大可提取额度) |
操作流程详解
1、进入个人网厅界面,点击左侧功能栏的【提取】,进入提取界面;
2、选择【加装电梯提取】,进入提取业务办理界面;
3、选择房屋所在区域、录入详细地址、发票自付金额、房屋所有权证号、批复日期、开票日期、提取人类别、收款银行、银行卡号;
4、上传《提取申请人身份证明》《关系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加装电梯批复文件》《购房合同》《缴纳加装电梯费用凭证》;
5、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承诺授权书》】,提交业务;
若【提交申请】置灰,请检查是否有输入项未录入。
业务结果查询及凭证下载
1、点击左侧功能栏的【业务进度查询】,选择提取查询。
2、点击查询(也可选择需要的查询时间段查询)。
3、在结果明细列表选择所需业务,在右侧下载提取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