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网厅出境定居提取操作手册
功能介绍
本功能适用于职工出境定居时的提取业务。
规则说明
自取得相关证明材料且个人账户封存后可申请提取。
输入项说明
字段名 | 字段描述 |
提取人姓名 | 反显 |
提取人证件号码 | 反显 |
证件类型 | 反显 |
账户余额 | 反显不可修改 |
收款银行 | 默认反显公积金联名卡,下拉可修改,选择项有:公积金联名卡、建行、中行、工行、交行、光大、招商、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民生银行、长安银行共13家银行。 |
收款卡号 | 根据选择的银行反显可修改。输入完卡号后,进行一二类卡、本人卡校验。 |
提取金额 | 反显账户余额+利息,不可修改 |
操作流程详解
1、进入个人网厅界面,点击左侧功能栏的【提取】,进入提取界面。
2、选择【出境定居提取】,进入提取业务办理界面。
3、选择收款银行、录入银行卡号码、进行银行卡校验。
4.上传《领取申请人身份证明》《出境定居证明》《户籍注销证明》;
5.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承诺授权书》】,提交业务;
若【提交申请】置灰,请检查是否有输入项未录入。
业务结果查询及凭证下载
1、点击左侧功能栏的【业务进度查询】,选择提取查询。
2、点击查询(也可选择需要的查询时间段查询)。
3、在结果明细列表选择所需业务,在右侧下载提取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