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网厅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操作手册
功能介绍
本功能适用于职工在西安地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业务。
规则说明
1.每年仅可对一项住房消费类事项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同一原因两次住房消费类事项提取申请时间须间隔十二个月以上;
2.自取得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之日起,五年内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
输入项说明
字段名 | 首次提取 | 非首次提取 |
提取人姓名 | 反显 | 反显 |
提取人证件号码 | 反显 | 反显 |
房屋地址 | 默认陕西省西安市,省市县可下拉选择,具体地址手动输入 | 反显不可修改 |
施工日期 | 手动输入 | 反显不可修改 |
批复证明日期 | 手动输入 | 反显不可修改 |
施工费用 | 手动输入 | 反显不可修改 |
产权证号 | 手动输入 | 反显不可修改 |
收款银行 | 默认反显公积金联名卡,下拉可修改,选择项有:公积金联名卡、建行、中行、工行、交行、光大、招商、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民生银行、长安银行共13家银行。 | |
收款卡号 | 根据选择的银行反显可修改。输入完卡号后,进行一二类卡、本人卡校验。 | |
账户余额 | 反显不可修改 | |
提取人类别 | 默认为请选择,必须手动选择提取人类别,选择为本人或配偶;反显不可修改 | |
本次可提取额度 | 反显不可修改 | |
提取金额 | 反显最大可提取额度,可修改,取值范围是:(0≤提取金额 ≤最大可提取额度) |
操作流程详解
1、进入个人网厅界面,点击左侧功能栏的【提取】,进入提取界面。
2、选择【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进入提取业务办理界面。
3、选择房屋所在区域,填写详细地址、选择提取人类别、录入施工费用、房屋所有权证号、批复证明日期、施工日期、收款银行、银行卡号、提取金额;
4.上传《提取人身份证明》、《关系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大修费用发票》;
5.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承诺授权书》】,提交业务;
若【提交申请】置灰,请检查是否有输入项未录入。
业务结果查询及凭证下载
1、点击左侧功能栏的【业务进度查询】,选择提取查询。
2、点击查询(也可选择需要的查询时间段查询)。
3、在结果明细列表选择所需业务,在右侧下载提取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