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网厅连续失业两年提取操作手册
功能介绍
本功能适用于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办理提取业务。
业务规则
1、仅限本人提取。
2、自取得《就业失业登记证》满两年之日起可申请提取一次。
输入项说明
字段 | 是否可修改 |
提取人姓名 | 反显不可修改 |
提取人证件号码 | 反显不可修改 |
失业登记编号 | 手动输入 |
签发日期 | 手动输入 |
个人账户余额 | 反显不可修改 |
本次可提取金额 | 反显不可修改 |
收款银行 | 下拉可修改。选择项有:公积金联名卡、建行、中行、工行、交行、光大、招商、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民生银行、长安银行 |
银行卡号码 | 根据选择的收款银行反显已维护的卡号信息,或手动输入卡号 |
提取金额 | 反显本次可提取金额,可修改数值修改范围:(0<提取金额 ≤本次可提取金额) |
操作流程
1、登录个人网厅,首页中点击左侧功能栏的【提取】,进入提取界面。
2、选择【连续失业两年提取】,进入提取业务办理界面。
3、首次提取时,需新建材料,手动录入失业登记编号和签发日期,自动反显最大可提取金额,可手动修改。
4、选择收款银行,维护收款银行卡号码,进行银行卡校验。
若校验未通过,界面报错(非一类卡、账户状态异常或户名不符),可更换收款银行卡再进行操作;
若校验通过,界面提示【储蓄卡信息修改成功】。
5、上传相关材料
6、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承诺授权书》】,提交业务。
若【提交申请】置灰,请检查是否有输入项未录入。
业务结果查询及凭证下载
1、点击左侧功能栏的【业务进度查询】,选择提取查询。
2、点击查询(也可选择需要的查询时间段查询)。
3、在结果明细列表选择所需业务,在右侧下载提取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