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网厅租赁其他住房提取操作手册
功能介绍
本功能适用于职工在西安地区无自有住房时租赁其他住房的提取业务。
规则说明
1、已婚职工提供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夫妻双方无自有住房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单身职工提供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无自有住房证明、单身声明。
2、自无房证明开具或租赁其他住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可申请提取1次。
输入项说明
字段名 | 字段说明(标红项为需输入/可修改字段) |
姓名 | 反显不可修改 |
证件号码 | 反显不可修改 |
账户余额 | 反显不可修改 |
婚姻关系 | 手动选择,选项为已婚、未婚 |
证明编号 | 手动输入 |
收款银行 | 下拉选择 |
收款卡号 | 手动输入 |
最大可提取金额 | 反显不可修改 |
提取金额 | 反显可修改,数值修改范围:(0<提取金额≤最大可提取金额) |
操作流程详解
1、进入个人网厅界面,点击左侧功能栏的【提取】,进入提取界面。
2、选择【租赁其他住房提取】,进入提取业务办理界面。
3、需要选择婚姻状态、收款银行,输入证明编号、银行卡号,提取金额(反显最大可提取金额可修改)。
4、选择收款银行,维护收款银行卡号码,进行银行卡校验。
若校验未通过,界面报错(非一类卡、账户状态异常或户名不符),可更换收款银行卡再进行操作;
若校验通过,界面提示【储蓄卡信息修改成功】。
5、填写完界面信息,银行卡校验通过后,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承诺授权书》】并提交申请,按照界面要求上传影像。
6、点击确定提交至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完成付款。
业务结果查询及凭证下载
1、点击左侧功能栏的【业务进度查询】,选择提取查询。
2、点击查询(也可选择需要的查询时间段查询)。
3、在结果明细列表选择所需业务,在右侧下载提取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