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慢性病可以享受西安市门诊慢性病待遇?
怎么进行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
哪些医院或药店可以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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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详细讲解门诊慢性病相关医保知识
这些慢性病可以享受待遇
西安市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及费用限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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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方法
资格认定地点
01、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认定
认定范围
2021年1月1日之后在我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以出院时间为准),直接在该院申请慢性病资格。
2021年1月1日之后,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可直接使用门诊特殊病种审批表或备案表及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在该院申请慢性病资格。
02、医保经办机构认定
认定范围
2021年1月1日之前在我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未申请慢性病资格的。
使用异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资料申请慢性病资格的。
使用门诊病历申请慢性病资格的:
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阿尔茨海默病五个病种,患者如果无住院资料可提供近三年三次以上门诊(抢救)病历复印件、门诊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原件)及需要持续用药治疗的证明材料进行申请。
复审病种需在慢性病待遇享受期满前三个月内进行申请。
复审病种有以下13种:
小贴士
若在2021年1月1日前已通过慢性病资格认定的,直接享受待遇,无需重新申请。
办理流程
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流程
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流程
资格认定信息查询
参保人可通过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自助查询本人认定信息,或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进行信息查询。
待遇享受
初次申报门诊慢性病资格通过后,于认定通过次月起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复审认定通过的,连续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这5种慢特病病种可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
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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