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农村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等。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之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主要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县政府审批: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公示:审批后张榜公示 7 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验收发证: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办理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身份证明: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土地权属材料:82 年 5 月 14 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 年 5 月 14 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 年 4 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其他材料: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地籍调查界址确认表、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已经政府批准的)、土地使用登记表等。

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差异,办理前可详细咨询当地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或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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