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子登记通常有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类型,以下以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为例介绍办理方法:
准备材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可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并由申请人夫妻双方签章。
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等。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包括权籍调查表、房屋调查表、房地一体平面图,需经审核通过。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如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文件(农村宅基地和房屋补报批申请审批表)、原宅基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其他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单独所有的,应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
受理与审核:登记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房屋的合法性等。可能会实地查看房屋状况,核实权籍调查成果等。
公告: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机构会将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公告期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下一环节。
登簿发证: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房屋相关信息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申请人可以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领取证书。
不同地区的农村房子登记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例如西安市的办理流程可能会在细节上有所不同,且各个区县也可能存在一些特殊规定。在办理登记前,建议先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或相关部门,以确保准备齐全材料并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