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农村房屋过户的办理情况因过户方式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不同情形下的办理方法: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买卖过户

准备材料:双方需准备好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宅基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要明确房屋位置、面积、价格、付款方式等信息;村委会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

提交申请:买卖双方一同向当地村委会提出过户申请,村委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同意后开具相关证明。

实地丈量与审核:携带村委会证明及相关材料前往乡镇国土所,国土所工作人员会实地丈量房屋及宅基地面积,核实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有无纠纷等情况。国土所审核通过后,将材料报送至县级国土资源局审批。

完成过户登记:经县级国土资源局审批通过后,办理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发放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赠与过户

签订赠与合同: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书面的房屋赠与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包括房屋基本信息、赠与意愿等内容。

办理公证(可选):为确保赠与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可前往公证机构办理赠与公证。

申请过户:携带赠与合同、公证书(如有)、双方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经审核通过后,完成过户登记,发放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继承过户

确定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和被继承人的遗嘱确定房屋继承人。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确定继承人。

办理继承公证:所有继承人需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明确各自的继承份额。办理公证时,需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嘱(如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办理过户:继承人持公证书、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将房屋产权变更到继承人名下。

需注意,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一般不能过户,特殊情况如继承等除外。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过户前详细咨询当地的村委会、乡镇国土所或不动产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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