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医疗救助政策科普(参保人的这项医保福利千万别错过)

时间:2024年01月04日 11:57 | 来源:西安社保 | 阅读量:82

医疗救助政策科普

家里困难,缴不起医保费没法参保怎么办?

家人患了重病,面对高额医疗费我们还能向谁求助?

不用担心!医疗救助来帮你

划重点

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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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是针对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给予的一项救助制度。

西安市医疗救助的对象有哪些?

具有陕西省户籍且在我市参保的以下三类人员:

一类救助对象

一类救助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二类救助对象

二类救助对象为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三类救助对象

三类救助对象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小Tips:

1、县区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按上述救助对象类别给予相应救助。

2、戈谢病、庞贝氏病的罕见病患者,经医院疾病诊断,并经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核后,不属上述救助对象类别的,可按三类救助对象类别实施救助。

医疗救助有哪些方式?

西安市医疗救助方式有以下几种:

1、资助参保

指的是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

(1)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

(2)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给予定额资助。

分类资助标准按照参保当年确定的标准执行。

2、对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给予救助

西安市医疗救助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

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因慢特病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按规定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纳入救助范围。

小Tips:

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在取得救助身份后,其身份认定前12个月内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和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费用纳入救助保障。未达到基本医保或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可纳入救助保障。

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啦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

可别错过这项利好政策

来源:西安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