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养老保险实地稽核工作具体流程是什么?现场稽核步骤问题点汇总

时间:2024年01月24日 14:04 | 来源:西安社保 | 阅读量:144

上一期我们介绍了什么是养老保险稽核,各位读者朋友们应该对养老保险稽核有了大致的了解。不过,肯定还有不少朋友觉得稽核工作依然很神秘,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揭开她的神秘面纱,给大家介绍一下实地稽核工作的具体流程吧。

01、稽核前期准备阶段

1、确定被稽核单位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计划确定稽核范围和对象,准备相关文书及表格,并根据相关资料,对被稽核单位稽核年度的缴费情况进行初步摸底。

2、通知被稽核单位

联系被稽核单位,提前3日向被稽核单位送达《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告知实施稽核的具体时间,随《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一并下发《被稽核单位应做的准备工作》。《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一式两份,由被稽核单位经办人签字后,分别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被稽核单位留存。

02、实地稽核阶段

1、碰头会议

稽核当天,稽核小组与被稽核单位主管社保领导、财务负责人、劳资负责人、社保经办人召开碰头会。

2、核查取证

(1) 核查原始资料。根据确定的稽核内容,对被稽核单位提供的用人情况、工资收入情况、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缴费数据和相关账册、会计凭证等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核查。

(2) 稽核取证。及时对稽核情况进行记录;合法运用录像、照相、复制等手段对与缴费有关的资料进行取证。

(3) 填写有关表式。填写《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记录》,一式两份,经由被稽核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后,分别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被稽核单位留存。

3、现场沟通会

在对被稽核单位稽核情况、稽核资料等进行整理、分析的基础上,与被稽核单位相关部门召开现场认定会,提出初步稽核事实,和被稽核单位充分沟通核实,做好事实认定工作。

03、稽核结果认定与处理阶段

1、 稽核结果认定

对于无违规行为的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稽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下达《社会保险稽核情况告知书》,被稽核单位接收人签字留存。

对于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稽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下达《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被稽核单位接收人签字留存。

2、违规单位进行整改

对于有漏缴的单位,应当根据《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补缴,补缴后被稽核单位将缴费收据复印件交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稽核部门留存。

3、对拒不整改单位处罚

对被稽核单位不履行《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处理意见的,也不提出复查申请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社会保险提请行政处罚建议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好了,实地稽核工作的流程就是这样了,看完今天的文章,大家是不是觉得稽核工作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神秘和可怕了?

来源: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