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备案登记的办理因备案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几种常见的纳税人备案登记办理方式:
税务登记备案
准备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其他执业证件或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章程、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等。
填写申请表:到当地税务机关或通过电子税务局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号码、住所、经营地点、登记类型、核算方式等。
提交申请:将填好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会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
审核与登记: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会根据纳税人的情况进行备案登记,核定企业税种、纳税期限等相关内容,并生成相应的备案证明或备案编号。
存款账户账号备案
准备材料:需提供《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以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复印件。
提交申请:纳税人在开立或者变更存款账户后,持上述材料到当地税务机关或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备案申请。
审核与登记:税务机关审核资料,如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完成备案登记。
税收减免备案
准备材料:一般需要填写《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并根据不同的减免税项目,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残疾、孤老、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需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残疾、孤老、烈属的资格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申请:符合备案类税收减免的纳税人,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或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将相关材料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
审核与登记:税务机关受理后,确认录入系统的数据与纳税人提交资料内容一致,且符合相应数据填报标准,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在《税务资格备案表》或《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加盖税收业务专用章,一份返还纳税人。
此外,不同地区的税务机关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建议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或拨打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