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办理流程和需要资料

时间:2024年01月17日 11:22 | 来源:西安社保 | 阅读量:83

西安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

最多跑一次:是

是否收费:否

办理期限:法定期限:无;承诺期限:即办。

办理条件

1、单位取得注册登记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变更登记的证明文件。

2、单位名称、单位证件代码、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单位应自发生上述情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单位信息变更登记。

办理时间

1、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业务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7、8月14:00--17:00)。

2、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7、8月14:00—17:00)各缴存银行网点业务受理时间以各银行公告时间为准。

3、市政府政务中心: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缴存银行受理--公积金中心审核--信息变更登记--打印业务回单

办理机构(办理地点)

1、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缴存银行地址和联系方式可点击公积金中心网站“业务网点”查询)

2、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厅(未央区凤城八路189号张家堡转盘东北角)

3、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缴存银行柜台(西安市振兴路137号)

要件资料

(一)单位名称变更的,需提供:

1、变更后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证照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4)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尚未发证的可不提供)。

2、变更证明材料:

(1)企业出具市场监管部门“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或名称变更登记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2)其他单位出具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变更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缴存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1份(加盖新名称单位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的,需提供:

1、变更后的“单位证照”副本原件;尚未发证的机关事业单位可出具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2、变更后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缴存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三)单位证照代码、单位注册地址、缴款资金来源、单位性质变更的,需提供:

1、变更后的“单位证照”副本原件,或出具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变更的批准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缴存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四)单位付款银行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缴存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五)单位应缴年月变更,需提供:

1、新开户未汇缴的单位: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单位情况说明1份(加盖单位公章);

(3)《缴存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2、误将汇缴办理为补缴或分设账户等原因,形成重复汇缴情形的单位: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单位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3)职工账户缴存明细或单位缴存相关证明材料(职工原在外中心缴存的单位需提供);

(4)《缴存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注意事项

1、需要办理网厅签约的单位,若变更后的单位证照上登记有多个名称的,《变更/撤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书》“公积金账户全称”栏目,原则上选择填写多个名称之一,以确保成功签约网厅。

2、网厅签约单位,可通过网厅自助办理经办人信息变更。

3、《缴存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未涉及到的其他变更事项,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办理。

设定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第710号修订)。

第十四条: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2、《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7年1月25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2020年11月修正)。

第十五条:单位名称、地址和职工姓名发生变更的,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由单位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表格下载

西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xls

西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示范样表).xls

联系方式:029-12329或029-8965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