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登记办理流程和需要资料

时间:2024年01月17日 11:15 | 来源:西安社保 | 阅读量:81

西安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登记

最多跑一次:是

是否收费:否

办理期限:法定期限:无;承诺期限:即办。

办理条件

1、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而终止的,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单位账户注销登记。

2、单位公积金账户余额为零、单位暂存款余额为零方可注销单位账户。

办理时间

1、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业务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7、8月14:00--17:00)。

2、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7、8月14:00—17:00)各缴存银行网点业务受理时间以各银行公告时间为准。

3、市政府政务中心: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缴存银行受理--公积金中心审核--办理注销登记--打印业务回单

陕西省政务服务网(西安市):法人注册登录--部门服务--按部门分类--西安公积金中心--单位业务--单位账户注销登记--在线办理

办理机构(办理地点)

1、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缴存银行地址和联系方式可点击公积金中心网站“业务网点”查询)

2、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厅(未央区凤城八路189号张家堡转盘东北角)

3、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缴存银行柜台(西安市振兴路137号)

4、陕西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xa.gov.cn)

要件资料

(一)按注销原因不同,应分别提供以下资料:

1、相关证明材料:

(1)单位注销(撤销、吊销)等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撤销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2)单位合并、分立、改制、解散:公司决议(协议)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破产:国资部门批准文件或人民法院出具的破产清算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由本市整体迁出:市场监管部门批准迁出或设立的证明材料。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缴存单位账户注销申请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二)机构未注销等特殊情况,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因历史遗留问题等特殊情况(如:另有废置的单位账户),需要注销单位账户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缴存单位账户注销申请表》1份、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资料。

注意事项

1、因单位合并、兼并重组等情况,涉事双方开户单位需将职工账户合并到一方单位账户继续缴存的,可申请办理“单位账户合并”业务,无需办理职工账户转移和单位账户注销登记。

2、公积金网厅签约单位,在单位账户注销之前,请先办理网厅注销登记业务。

3、单位公章印鉴已销毁或上交主管部门的,另需提交公章销毁或上交的证明资料(或要件资料由法人或负责人签章,并书面声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第710号修订)。

第十四条: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表格下载

西安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申请表.xlsx

西安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申请表(示范样表).xlsx

联系方式:029-12329或029-8965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