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础知识点总结

时间:2024年01月16日 11:02 | 来源:西安社保 | 阅读量:67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础知识点总结

一、概念

职工账户登记——单位支付工资的在职职工应开立职工公积金账户。

职工缴存基数——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入职的职工按入职第二个月工资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到元。

缴存比例——单位比例在5%-12%之间,个人比例在5%-12%之间,缴存比例由单位自主选择。

单位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比例,四舍五入取整数到元。

个人缴存额——缴存基数×个人比例,四舍五入取整数到元。

职工月缴存额——单位缴存额+个人缴存额。

封存——因职工与单位中断工资关系等原因,职工个人账户状态变更为暂停缴存状态。

启封——封存的职工个人账户恢复为缴存状态。

职工账户内部转移——职工个人账户及其住房公积金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不同单位之间的转移。

缴存基数调整——每年7月按照上一年度工资变化情况进行集中调整,启封职工按照缴存月度工资情况调整。

汇缴核定——确认当月汇缴人数和金额。

补缴核定——职工在单位当前汇缴月度之前存在少缴或漏缴时,应进行补缴核定,确认补缴人数、金额和月度。

缴款及分配——单位将单位缴存额(单位承担)和个人缴存额(代扣职工工资)汇总缴存到公积金中心归集专户,并由公积金中心计入职工账户。

异地转入——职工在西安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且状态正常,个人账户有连续6次汇缴记录且欠缴月度不超过3个月,可申请将原工作地(其他城市公积金中心、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西安中心个人账户。

二、缴存业务流程

1.汇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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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汇缴核定前,应先做月度变更业务,包括职工账户登记、职工账户内部转移(缴存人单位调整)、封存、启封、基数调整等。

2)签署云3版网厅协议缴款的单位可以通过网厅自主点击“缴款”进行支付(支持收付款为同行的交易,交通银行除外)。

2.补缴: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础知识点总结-第2张图片-木木网

注:1)补缴月度应当在业务系统中单位当前汇缴月度之前,如单位汇缴月度为2020年7月,则补缴月度只能是2020年6月(含)以前的月度。

2)签署云3版网厅协议缴款的单位可以通过网厅自主点击“缴款”进行支付(支持收付款为同行的交易,交通银行除外)。  

三、其他

单位和职工可登录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zfgjj.xa.gov.cn)“办事指南”栏目查询业务事项具体办理程序,也可拨打029-12329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