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手续流程?

时间:2024年01月16日 10:40 | 来源:西安社保 | 阅读量:68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

最多跑一次:是

是否收费:否

办理条件:职工账户姓名、证件号码、证件类型等信息登记有误或发生变更的。

办理时间:各缴存银行网点业务受理时间以各银行公告时间为准。

办理流程

1.缴存银行: 单位申请----缴存银行受理---中心审核---变更信息--打印回单

2.公积金网厅:登录网厅--身份证升位(仅办理职工身份证号码15位升18位)--导入--办理完成

收费依据:否

办理机构(办理地点)

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或公积金网厅(缴存银行地址和联系方式可点击公积金中心网站“业务网点”查询)

要件资料

(一)职工账户姓名及15位身份证号码登记正确无误,仅将15位身份证号码升级为正确的18位,或证件类型发生变更的。

1、单位办理的,需提供: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职工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3)《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本人办理的,需提供:

(1)职工身份证原件;

(2)《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职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由公安部门核准变更的,由单位经办人负责办理

单位需提供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3、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或户口簿(注明有信息变更内容)原件1份;港澳台和外籍职工提供变更前后的身份证件原件。

4、《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单位填报信息有误,职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件类型存在差错或错行、串户等情形的,由单位经办人负责办理

单位需提供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3、职工开户业务清册原件或单位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1份;

4、《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事项

1、港澳台及外籍职工,应提供身份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2、个人信息业务涉及职工账户资金安全,单位或职工本人无法提供个人账户基础信息变更相关事实证明材料的,公积金中心暂不予受理此项业务。个人恶意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职工账户资金余额的,事实清楚的公积金中心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设定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第710号修订)。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2、《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7年1月25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2020年11月修正)。 第十五条单位名称、地址和职工姓名发生变更的,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由单位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3、《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西规〔2019〕010_公积金中心001)。 第十三条: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的,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发生变更或登记错误的,单位或职工应向受委托银行提供变更信息的相关证明资料,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办理。

表格下载: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示范样表).xls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xls

联系方式:029-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