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亡人员遗属待遇申领
据陕人社发【2013】65号文件,死亡遗属待遇分为以下三部分组成:
1、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含利息)
2、丧葬费(3500元)
3、抚恤金
死亡类型分为:在职非因工死亡和退休人员死亡在职非因工死亡的抚恤金=死亡前最后一次缴费月基数*抚恤金发放月数
注:在职非因工死亡的抚恤金发放月数按照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分档发放:
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一次性发放20个月;
满9年不满10年的,发给18个月;
满8年不满9年的,发给16个月;
满7年不满8年的,发给14个月;
满6年不满7年的,发给12个月;
满5年不满6年的,发给10个月;
满4年不满5年的,发给8个月;
不满4年的,发给6个月。
退休人员死亡的抚恤金=死亡前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
死亡人员遗属待遇申领所需材料:
1、死亡证明,火化证,销户证明原件(3选2);
2、死亡人员身份证;
3、继承人身份证;
4、继承人与死亡人员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等。
5、继承人在西安开户的借记卡账户信息;
6、死亡人员退休工资卡。
备注:申请在职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支取的需提供1、2、3、4、5项,申请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支取的需提供1、2、3、6项。
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退费
目前常见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退费主要包括两个类型:
1、养老保险重复缴费退费
办理养老保险重复缴费退费申请所需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本人在西安开户的借记卡账户信息。
注意:办理时需本人或代办人来我中心9号社保窗口签字确认。
2、出国定居人员养老保险退费
出国定居人员养老保险退费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退费申请一份;
②定居国外的护照原件;
③公安机关出具的销户证明原件;
④本人在西安开户的借记卡账户信息。
这里仅总结了常见的养老保险退费的三个类型,如有其他退费申请,可根据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的具体文件和要求办理。
如有疑问请致电社保部:88360286转8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