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可办理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

时间:2024年02月29日 10:34 | 来源:西安社保 | 阅读量:31

退休人员可办理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办理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由本人向单位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由其单位(没有单位的由本人)携带有关手续,到户口所在计生站审核盖章后,再到县区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审核完后将印签齐全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花名册》交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代发,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6元,以档案出生年月为准,从到龄次月起执行,最早不超过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执行时间。